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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4号(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09:56:3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