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部门近年来严格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有序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海淀区共将1572个固定污染源纳入管控,其中持证单位564个,登记管理单位1008个。
对于固定污染源监管来说,排污许可证核发是基础,如何开展好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是关键。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通过帮扶指导、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举措,有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自2017年核发第一张《排污许可证》以来,累计检查持证单位826家(次)、审核排污许可执行报告940余份、开展现场指导和培训600余次,为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健全常态化梳理排查机制,分行业、分类别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工作。针对部分单位在填报执行报告中存在的填什么、怎么填等问题,主动讲解填写规范和内容要点,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专人负责机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按期如实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推动执法工作向监督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质量。
“您好,您单位排污许可证中登记了四类大气污染物,是否按照许可证的监测频次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请出示一下你单位自行监测的原始记录。”
这是海淀区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开展证后监管的一个场景。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列入年度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方案,结合在线监测、专项执法、“点穴式”执法等工作,重点查处未按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填报年度执行报告不规范等违反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行为,对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开展证后监管工作以来,共立案查处排污许可违法行为18起,处罚金额达49.9万元。
下一步,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将坚持发证登记和依证监管两手发力,持续加大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力度,压紧压实排污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效率。 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