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已然过去,
这一年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有不少大事发生
年度热词“双碳
引领全行业蓄势待发新姿态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布
下一个“五年”
让人们翘首以待
年末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值税优惠目录
企业迎来新的政策红利
一项项政策、法规的出台,
愿每个“回收人”
新年胜旧年!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奔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新起点。2021年,“双碳”热词引爆全年,成为当之无愧的焦点。大势之下,作为节能减排重要手段之一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也焕发新的生机。再生资源回收对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意义重大。能源替代和再生料的使用将会是工业企业降碳的主要实现途径。
强制回收联盟梳理了2021年与资源再生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标准等,以期给大家提供参考与建议。
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首次从全局高度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是我国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措施,完成了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由“战术体系”向“战略体系”的转型,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6号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2021年5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明确了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以及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继2020年修改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后,2021年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全面制定、修订了相关的法规、规章及标准,涵盖了危废贮存、危废转移、危废处置(危废经营许可)、危废排除管理环节。
2021年陆续修改、制定的涉及危废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企业危险废物环境合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企业应对照新出台的规定、标准等进行自查,并相应调整、完善环境合规管理制度中涉及危废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做好危废环境管理,防范重大环境法律责任风险。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以下简称《固废法》)的规定,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2021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源头严防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制定出台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下简称“《规划》”),围绕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提出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领域的五大重点工程和六大重点行动;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政策和组织实施。《规划》提出,到2025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利用量达到6000万吨,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和指导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现批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将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方案。
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强调,要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制定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明确提出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11月2日,中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对于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绿色低碳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落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抓手的作用,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现代化产业格局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到2025年,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针对我国制造业高效、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战略任务,提出了“聚焦1大行动、构建2大体系、推动6大转型、实施8大工程”的整体实施路径,为“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描绘了蓝图。
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以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促进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制度和支持政策,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
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
其中提到,(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12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先后发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助力企业减轻负担,激发企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