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登陆
关闭窗口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热点资讯 >

政策汇总丨2025年下半年政策梳理

发布时间:2025-12-11 09:49:03   来源:    浏览次数:


 
 
 
 
 
 

2025半年政策梳理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2025年下半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在政策层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多项政策文件的发布为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节能降碳方面发布多项政策,包括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等。这一系列政策的发布,对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这是中国在新能源领域建立系统出口管制体系的关键一步,旨在保护核心技术和资源,同时推动行业向更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标准方面,2025年1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稻谷》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25年第32号),其中包括国家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部分代替GB25466-2010,将于2026-01-01正式实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代替GB 34330-2017,将于2026-03-01正式实施。

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梳理出下半年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相关的政策内容,供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查阅参考:


0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2025年7月8日)

(四)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七)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0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2025年7月11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建设情况,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目录包含锂电池:消费型锂离子电池;小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大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储能型锂离子电池。

03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国家标准(2025年8月1日)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GB/T 45915—2025)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0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年8月5日)

到2030年,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托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建设一批国家碳计量中心,加强碳计量政策研究和科技创新,补齐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短板,强化碳计量检定和校准能力建设,制定一批碳计量技术规范,建立相对完善的碳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05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2025年8月25日)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06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年8月28日)

五、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建立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推动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全覆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新型建材研发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十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十三)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口袋公园,推进绿地开放共享。推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治理。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19号(2025年9月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面向人脸识别系统的人脸信息保护基础能力要求》等418项行业标准。其中,化工行业59项、黑色冶金行业42项、有色金属行业84项、黄金行业1项、建材行业31项、稀土行业3项、机械行业64项、航空行业10项、轻工行业26项、包装行业1项、电子行业64项、通信行业33项。批准《汽车车门外拉手》1项汽车行业标准修改单。批准《轮胎外观质量》等1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其中,化工行业6项、有色金属行业2项、轻工行业2项、通信行业6项。行业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YS/T 677-2025锰酸锂

YS/T 798-2025镍钴锰酸锂

08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5年第21号(2025年9月11日)

为加快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现予公告。

09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2025年9月12日)

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冲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挑战仍然存在,行业稳增长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制定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10

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2025年9月12日)

总体目标:2027 年,新型储能基本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装备制造能力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初步建成,形成统筹全局、多元互补、高效运营的整体格局,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1.8 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 2500 亿元,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仍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各类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多元技术逐步成熟。锂离子电池储能实现规模化应用,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飞轮储能等进一步商业化发展,固态电池、重力储能、热储能、氢储能及其他创新技术示范应用。

11

三部门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2025年9月18日)

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2024年轻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15.4%,是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重要力量。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需求不振、预期偏弱等问题仍然存在,行业稳增长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轻工业支撑带动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制定本方案。

在电池、日化、生物制造等领域因地制宜培育一批中试平台,加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在家电、电池、家具等领域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生态主导型领军企业,树立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先进典范。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产业链协作平台,强化与中小企业在协同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融通发展。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年9月19日)

为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和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退役设备再制造。支持以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生产应用推广。支持“以竹代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品生产应用推广。

13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2025年10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14

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10月9日)

纯电动乘用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如下: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15

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10月10日)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24)等标准发布实施,现就《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中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中涉及的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

二、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二条第(二)项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三、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6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2025年10月15日)

主要目标:通过持续健全充电网络、提升充电效能、优化服务品质、创新产业生态,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到 2027 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 2800 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 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 80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31号(2025年10月29日)

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的规定,经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地方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地方复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现行有效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十二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予以公告。

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2025年11月4日)

2025年第四批共安排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375项。其中制定303项,修订72项;重点和基础通用标准265项,其它标准110项。

固态锂电池用硫化物固体电解质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锂含量测试方法;固态锂电池用硫化物固体电解质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磷和硫含量测试方法;固态锂电池用硫化物固体电解质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钾、钠、钙、铁、铜、铝、镁、锌、铬、铅元素含量测试方法;固态锂电池用硫化物固体电解质空气稳定性测试方法;固态锂电池用氧化物固体电解质离子电导率测试方法;锂离子电池用预锂硅氧负极材料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2025年11月7日)

场景是用于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的具体情境,是连接技术和产业、打通研发和市场的桥梁,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具有重要牵引作用。为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清洁能源领域。推动清洁能源在铁路、公交、环卫、重卡、农机、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建设清洁能源车辆运输走廊,同步布局能源供给站点,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推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生产运行管理、智能电网、绿电直供、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一批应用场景,推进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建设。

制造业领域。聚焦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生物、工业智能等核心技术应用,创新柔性生产线、智能工厂、绿色工厂、高标准数字园区、零碳园区等应用场景,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向自主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产品开放应用场景,遴选培育工业领域垂直大模型典型应用场景。鼓励地方和企业培育工业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应用场景。

20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11月26日)

(一)加快布局新领域新赛道。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现代纺织、食品、绿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双百典型创新应用专项活动,打造百个标志性产品、百家创新企业和一批可体验可推广的新产品首用场景样板。

(四)促进绿色产品扩容迭代。适应绿色化低碳化消费趋势,提高消费品能效、水效限定值标准,制修订油墨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重金属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广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绿色建材家装等领域绿色低碳消费。

(五)推动农村消费品提质升级。鼓励企业开发农村环境适用的高效节能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热水器、卫浴产品等,支持企业深入农村开展名优产品巡展和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提供产品维保、价值评估、上门回收及换新服务。

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稻谷》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25年12月2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稻谷》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25年第32号),其中包括国家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部分代替GB25466-2010,将于 2026-01-01正式实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 ,代替GB 34330-2017,将于 2026-03-01正式实施。

这两项国家标准将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