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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1:08: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发展目标,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完善统计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了《废旧物资经营回收统计调查制度》,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各项统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受协会委托,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和协会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废旧电池数据统计工作组”,负责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特此邀请相关单位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相关数据填报工作。详情如下:


一、参与对象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包含集中收集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

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包含集中收集企业、梯次利用企业、拆解打粉企业、再生利用企业。


二、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形式


参与单位通过填写《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专用信息表》或《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企业专用信息表》,提交至指定邮箱。


(1)报送时间:企业需在每月的第10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2)内容:详见附件4。

(3)提交:统计数据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格式为Excel表格。报送时请将文档命名为“XXXX年XX月废旧电池统计数据报送”,并发送至统计部门指定邮箱(yanhui@atcrr.cn)。


三、数据安全及保密原则


统计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误漏报情况。各填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和报送工作,确保责任人熟悉报送流程和要求。


联盟将与参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后形成《废旧电池统计月报》发送给数据报送单位,为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决策提供支撑,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成果及展示形式

“废旧电池数据统计工作组”收到企业上报数据后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废旧电池统计月报》,并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数据报送单位每月可获得统计月报电子版及年度统计报告电子版,并将优先参与联盟关于数据统计工作优秀典型示范企业的发布活动及宣传。月报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不指向任何一家填报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盟联系人

何叶,18610298054,heye@atcrr.cn

闫慧,18510333288,yanhui@atcrr.cn

董悦,18511280415,dongyue@atcrr.cn

刘洋,15210965158,liuyang@atcrr.cn

协会联系人

张兴华,13733871193


附件:

附件1:国家统计局《废旧物资经营回收统计调查制度》

附件2:关于做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相关数据统计调查工作的邀请函

附件3:拟统计企业名单(第一批)

        附件1-3:关于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数据统计工作表 .xlsx


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25年5月15日